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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进校园 | 以法护“未” 护航青春成长
时间:2026-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以法护“未”
护航青春成长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检察院



秋季新学期伊始,法治护航正当时。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筑牢校园法治安全防线,切实落实法治副校长履职职责,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9月8日,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大同市云州区初级示范中学校法治副校长安莉携“未检”负责人张晓霞等检察干警走进校园,为在校师生进行“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











宣讲前,法治副校长安莉表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守护同学们平安健康成长,既是学校、家庭的责任,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使命。“法律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铠甲,也是约束言行的标尺。”安莉副校长教育同学们,未成年人受到法律特殊保护,但年龄不是违法的借口,要树立正确法治观念,知敬畏、明底线,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通过今天的宣讲,让大家学会知法、懂法、守法,既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也守住行为的底线。


宣讲中,“未检”负责人张晓霞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办案实践进行了重点剖析,引导同学们提高警惕,“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时提醒广大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懂得辨别风险,遇到侵害敢于向老师、家长、司法机关求助。针对青少年网络生活现状,着重讲解网络保护相关规定,告诫大家理性上网,保护个人信息,自觉远离网络不良信息。课堂上,同学们神情专注、认真聆听,积极提问交流,现场氛围热烈浓厚。鲜活真实的案例让法治知识不再晦涩难懂,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宣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懂得了既要严守法律底线,更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法治宣讲,把法治种子播撒进青少年心中,进一步提升了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下一步,云州区检察院将持续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化检校协同,凝聚家庭、学校、司法保护合力,用心用情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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