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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云州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22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48日在大同市云州区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三年的工作

 

  过去的三年,在云州检察发展史上是极不寻常的三年。面对撤县设区对云州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面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首站即到云州,寄予云州人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殷切期望,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疫情挑战和常态化疫情防控,面对转型出雏型美好蓝图在云州大地落地生根的重大任务,云州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担当作为,砥砺前行,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为云州区转型发展蹚新路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发展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紧贴区委中心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准确把握方向找定位,以服务大局新作为服务转型发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三年完胜”工作目标,坚持深挖整治和长效常治两翼发力,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审查逮捕涉恶案件624人,提起公诉624人,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坚持检察长带头办案,审查起诉孙某某涉恶案件。办理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2人,震慑了黑恶犯罪,用实际战果护卫一方平安。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始终秉承“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合法利益”工作理念,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开展领导干部包扶企业活动,先后帮助解决问题24个。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强与工商联协作配合,细化服务措施。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倾听、回应民营企业呼声。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67人,提起公诉1618人。坚持“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慎用逮捕、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民营企业负责人不捕22人,不诉14人,有力地保护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扎实服务脱贫攻坚战役。牢记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殷殷嘱托,坚持推动法治扶贫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我院驻瓜园村扶贫工作队帮助村民庞某追回钱款7万余元,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我院驻牛寺沟村扶贫工作队依托区位优势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协助引进枸杞种植和养殖业,年创收近300万元。牛寺沟村和瓜园村贫困户对驻村帮扶干警给予较高评价。我院帮扶工作事迹先后被《山西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青年报-检察周刊》、《大同日报》等报刊登载。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在上级的精准部署下,迅速行动,制定涉疫规范性文件2份,建立疫情期间司法办案把关机制,对涉疫情案件同步审查、实质性把关。组织干警向湖北等地捐款捐物,组建“共产党员先锋队”和“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两支队伍共26人,深入社区一线参与联防联控。实地走访民营企业2次,详细了解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困难和法治需求,及时出台《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为企业复工复产注入法治力量,交出了云州检察抗击疫情合格答卷。

二、积极主动作为,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彰显检察担当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依托司法办案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入推进平安云州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等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共审查批准逮捕146204人,提起公诉197284人。综合考量犯罪情节轻重、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依法不批捕2837人,不起诉1522人。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12人,提前介入、主动跟进,确保反腐效果。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宽严相济政策,办理相关案件28人,2人起诉至法院作了有罪判决,2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4人建议公安机关依法作了行政处罚,收到良好社会效果。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大“法治进校园”力度,开展“进校园”活动5次,涉及师生2600多名,发放资料15000余份。邀请500名学生参加“法治讲堂”、参观办案场所、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现场教学。选派9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9所学校上法治课27次。

积极投身社会综合治理。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不断提升检察担当。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七日三个月”信访回复制度,有效化解矛盾,受理控申线索68件,接访群众45人次,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100%。开展司法救助89人,发放救助金5.3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积极转变办案理念,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方参与的公开听证,举办公开听证3次,增强了司法办案透明度,提升了公信力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突出刑事检察专业化建设,与公安、法院会签《补充侦查和量刑工作指引》,不断规范办案流程。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建设,优化检警协作,打通信息壁垒。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7人,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起诉到法院的已全部作出有罪判决。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3件,公安机关已全部撤案。发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43份,口头纠正24次。纠正遗漏同案犯10人,纠正遗漏罪行41件,纠正漏捕后起诉9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检察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75件,纠正社区矫正违法69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91件,全部落实整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2。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接待律师32次,听取并采纳律师意见建议20条。

  稳步推进民事行政监督。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强化精准监督理念,深入推进对生效裁判、虚假诉讼、执行活动等领域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51件,民事执行监督26件,民事息诉43件,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类案件1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支持起诉8件。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办理行政审判监督10件,行政非诉执行4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获采纳。办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加强与法院、行政复议机构协作配合,寓监督于矛盾化解中,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着力拓展公益诉讼检察。践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落地落实。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办理的开发区某污水处理厂污水超标排放一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经典案例”,多件案例被评为大同市检察机关经典案例。三年来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88件,其中,生态领域191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88件,国家利益保护2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1件,保护烈士权益领域2件,野生动物保护1件,严格动物产品检疫3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率100%。督促行政机关追回土地出让金和人防易地建设费1200余万元,整治大气污染企业18家,清理垃圾1500余方。督促规范经营药店和餐饮企业82家,养殖场6家。推动修缮烈士陵园1座。督促相关单位拆除非法侵占河道养殖场1座,关停非法洗砂企业2家。对医药园区周边大量倾倒建筑垃圾且多单位相互扯皮等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理清区划,明确责任,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垃圾1000余方、恢复被污染土壤300余亩,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区委及区人大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深化改革创新,在激发内生动力中改进检察工作

  强化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联席会议、司法责任终身制等配套制度,全面压实办案责任。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结果纳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强化监督制约。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70件,出庭支持公诉70次。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 10次,双向发力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积极落实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改革,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4767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74.44%。推动量刑建议精准化,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0%、法院采纳率100%。适用速裁程序20人,引导侦查取证150次,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探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力打造智慧检务体系,实行案件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网上管理,促进司法规范化。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348条,法律文书83份。运用“云州检察”APP辅助办公、办文、办事,实现管理智能化。积极参与全区政法大数据平台建设,高标准打造检察工作网2.0建设,为检察业务发展提供信息技术有力支撑。

五、加强自身建设,在坚持固本强基中锻造过硬队伍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加快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坚持政治引领。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综合运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狠抓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抓牢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提升专业素能。推进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加大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力度,在专案专办中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加强案例总结提炼,注重培育打造典型案例。注重典型引领,放大身边的典型示范效应,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持续正风肃纪。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细化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强化精准监督,开展重点案件专项督察活动。进行警示谈话15人次,对检察官、法警晋级、晋衔开展廉政谈话12人次,对重点岗位(财务)进行提醒谈话10人次。坚决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依法用权、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三年来,我们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代表、委员来院视察,先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人士22人次开展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等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向代表、委员和群众及时通报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多种方式走访联系人大代表,细化梳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回应。

  各位代表,云州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倾心助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比新时代发展需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还有待增强;对比人民群众现实期盼,检察产品数量还不够多、质量还不够优,在增进百姓福祉方面还有待拓展;对比职责使命迫切需要,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着力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也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区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区委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五区建设”目标,更好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持续做优做强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以更高标准服务保障全区中心工作。紧盯平安云州建设目标,始终把安全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经济民生、农村农业三大领域违法犯罪和突出问题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助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实体经济司法保护,努力为经济社会新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二是聚焦民生民利,以更强自觉回应人民群众美好期待。把以人民为中心融入每一项检察工作中,以群众诉求为导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进民法典实施,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实事。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全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运用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推动绿色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是更新司法理念,以更实举措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以实实在在的数据和案例彰显“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成效,紧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化建设,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常态化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品质。健全公开听证制度,维护公平正义。

  四是锻造过硬队伍,以更严要求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之以恒落实从严治党治检。把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中之重,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锻造检察铁军,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任重道远须扬鞭奋蹄,时不我待更只争朝夕。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面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奋力推动云州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献礼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214月印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一号检察建议:2018 10 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3项具体建议。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一般应当签署具结书,对于认罪认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该制度重视发挥检察办案环节的作用,对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减少社会对立、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具有重要意义。

3“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项检察职能。十大业务是指机构改革后的十项检察业务分工。即,负责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办理的第一至第四检察部,专司刑事执行监督并负责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犯罪的第五检察部,专职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的第六、第七检察部,专职公益诉讼检察的第八检察部,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部和承担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的第十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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