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事业是一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福利事业。近年来,医疗保险事业飞速发展,医保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但相伴相生的是医保定点医院套取基金、过度医疗、信息造假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省院下发的《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并做好“大同监督重点为医疗领域”的试点工作,2017年4月开始,市院民行处通过走访、调查、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到目前我市医疗市场存在非法行医、不够办医资格、药店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等大量问题,但尤以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现象严重,针对此问题,市检察院与市人社局、卫计委、食药监局联合会签《依托“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保障医疗资金安全促进依法行政建立协作机制工作意见》文件,文件明确规定:将全市近百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纳入到“阳光百姓工程”监管平台;确定将在市医保中心设立检察官工作室;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并将文件发至各县区相关部门指导工作的开展。同时,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主动介入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等单位开展的联合执法活动,对发现的我市多家医保定点民营医院存在的假病历、挂床住院等套取医保资金行为进行监督,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规范。同时,我们将通过督促市医保中心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把医保服务监督关,防止投机类、炒作类、急功近利的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使社会办医更加规模化、专业化和规范化。